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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紫李现主演剧《国色芳华》被指抄袭,剧方称误当文物复原图,律师:仍需对后果负责

  • 创业
  • 2025-01-14 06:54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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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月 13 日,热映中的电视剧《国色芳华》因部分演员妆造与《中国妆束:大唐女儿行》一书中妆造图一致,被指有抄袭之嫌。该情况被多网友关注,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第一。

1 月 12 日,《中国妆束:大唐女儿行》的作者左丘萌就关注到了这一情况,并发文称 "《国色芳华》这样直接照搬我的书不应该 "。

左丘萌还表示,听朋友介绍了《国色芳华》这部剧后,她本人对剧中女主和题材很喜欢,认为剧方在用心找参考资料,想怀着善意解决问题。

1 月 12 日晚,左丘萌表示已联系上剧组,在妥善解决中。

1 月 13 日,《国色芳华》剧方的官方微博号致歉,称 " 在参考中将相关学术研究示意图误认为文物复原图 ",并对《中国妆束:大唐女儿行》作者左丘萌、绘者末春表达感谢。

左丘萌在看到剧方回应后也作出答复:这部剧是好剧,官方答复沟通很及时,也给了合理的解释说明,说明确实是无心之失,可以理解。

同时,左丘萌认为,剧方不至于到抄袭的程度。

对于商用情况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抄袭的认定界线,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。

付建认为,剧组未经著作权人允许,擅自使用他人设计的妆造图完成妆造进行商用,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行为。著作权人享有复制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。而该剧组擅自使用他人设计图进行商用和传播,应当承担停止侵害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
付建称,剧组如果是无心之举,没有侵权故意,仍需要对损害后果负责。这种 " 不知情 " 的情况可能会在责任判定和赔偿数额上产生一定影响。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,会考虑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。

付建表示,商用是指将知识产权用于商业活动以获取经济利益等,如影视制作、广告宣传等。非商用如个人学习、研究、评论等,虽不以盈利为目的,但也可能侵权,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标明出处,则不涉及侵权。

借鉴是在创作中参考他人作品,从中获取灵感,融入自己的思考和创新,创作出具有独特性的新作品;抄袭则是未经授权直接复制或实质性复制他人作品,把他人成果据为己有。最重要的是判断创作的作品是否有独创性。

潇湘晨报记者段颖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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